本會對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的十點建議

  在企業總數中佔九成以上比例的中小企業,在歷史上對經濟發展發揮了不少作用。而在新時期,促進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,不僅僅是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動力和目標,有效減緩失業,而且是構築人際和諧、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。因此,中國及世界不少國家地區,都普遍重視中小企業,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發展,澳門亦概莫能外,尤其在澳門近期經濟快速發展,博彩龍頭產業來勢洶湧,一枝獨秀,政府更須特殊的政策傾斜,當務之急,宜採取緊急、有效的切實可行措施,積極扶持澳門中小企。為此,本會特提出十點建議。

一) 政府設立專門機構
成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機構。
明確澳門中小企的定義、規範。
進行澳門中小企的專門統計、研究,由統計局定期提供統計資訊。
政府制定扶助中小企政策,分別列出短期、中期安排,甚至須有明確的政策傾斜。

二) 政府制定促進中小企法律
參考中國制定的〝宏觀調控法〞中的一項:2003年1月實施的<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>。結合澳門情況,制定澳門<中小企業促進法>。

三) 政府〝以資金支持中小企〞
政府財政預算宜設立中小企業項目,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。
政府設立中小企招工〝薪酬津貼〞,協助澳門中小企業解決〝招工難〞的問題。

四) 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
政府設立〝中小企業發展基金〞,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。
基金來源於a)政府財政預算安排中的〝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〞;b)基金收益;c)捐贈;d)政府通過稅收政策鼓勵對中小企業基金的捐贈;e)基他資金。

五) 政府調控輸入外勞政策
政府調控輸入外勞,實行開放政策。
在有關原則下,允許自由輸入外勞,以及專才(專門人才)。
實行外勞與本地勞工同工同酬,外勞須交特別稅或特別款項。
按比例,適當?加外勞名額給中小企業。
加強監督輸入外勞,公平、公開、公正地處理輸入外勞。


六) 政府積極扶持中小企創業創新

政府積極扶持中小企業創業,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、相應的信息及諮詢服務、培訓服務。
政府從設立專用的〝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基金〞中撥款支持。
政府設立創業優惠稅項,以及減稅政策。

七) 政府認真落實幾項計劃
政府年前己制定的幾項計劃,包括<中小企業保証計劃>、<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証計劃>,<中小企業援助計劃>。
對於上述計劃,己推行多年,須予檢討實效,廣為推介,進一步完善。

八) 政府撥出土地設立中小企業園址
政府宜參照外地經驗,利用本土文化發展,推動文化產業,撥地興建特別的設施、園址,例如構築〝商業街〞、〝夜市食坊〞、〝購物城〞、〝趣味園〞、〝工藝園〞等,吸引中小企業參予,以助中小企業向小型多樣適度多元方向發展。

九) 政府適應經濟調節公共事業投資
政府在外來投資興旺之時,宜放緩政府公共工程的投資興建,以免影響通脹,以免扯高投資金額,以及增加緊張招工氣氛。
政府在社會投資趨淡之時,則宜大量投資於政府公共工程,以協調勞力市場、投資市場,有助於維持合理就業比例,紓減失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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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) 政府須在維護澳門城市特色中推行舊區重整
澳門中小企業在澳門企業中佔九成五以上,且集中在澳門半島,尤以歷史城區為多,中小企的生存意向、空間及家園,大多在澳門半島中具澳門特色的舊城區。
因此,在舊區重整中,妥善維護澳門〝世界文化遺產〞,做好〝物質文化遺產〞、和〝非物質文化遺產〞的保護工作,做好文物保護工作,發展本土文化,保持和發展澳門城市特色,就為澳門中小企業在澳門半島的可持續發展,創造更多商機條件,建設美好家園。